坚持做核酸有无必要?官方回应(是否有必要继续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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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介绍,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高风险人群较多、人员集中,疫情传播风险大,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转诊、及时救治。

商超、物流、餐饮、交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及时报告。

疫情防控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包括哪些?

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介绍,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以后,疫情防控的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以及防控的关键点已在总体方案以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下发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中给予进一步指导。

重点机构主要包括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学校、邮政快递、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主要有客运车站、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沐浴服务单位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

常昭瑞说,相关机构和场所应落实好单位防控责任和个人的疫苗接种、自我防护、健康监测、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措施。此外,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内部要分区管理,防止不同区域之间的交叉感染。

二是在疫情严重期间,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

三是疫情流行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机构时要提前预约,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的抗原检测阴性结果。

四是要明确机构就诊定点医院,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对机构内感染者可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

“乙类乙管”之后

是否有必要继续佩戴口罩?

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介绍,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护理新冠感染者或有相关症状者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保洁、快递等从事公众服务及密闭场所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采取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通风、清洁和消毒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

养老机构每周要做两次核酸(抗原)检测

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一级巡视员李健介绍,全国目前共有4万多个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220多万,多数为失能、高龄、有基础病的老年人,容易发生聚集性感染而且老年人感染后重症风险高。民政部门按照“乙类乙管”阶段“保健康、防重症”的总体部署,结合养老机构特点,坚持“关口前移”,会同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着力预防和减少养老机构老年人重症发生。

一是指导养老机构做好每日至少两次健康监测和每周两次核酸(抗原)检测,如果养老机构自行联系核酸检测机构有困难,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要给予协调,做到老年人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和阳性人员“早发现”。

二是落实养老机构老年人分类分级健康服务,为养老机构配备必要的血氧仪和吸氧设备,做到黄色、红色标识重点老年人重点关注和老年人重症前期“早识别”。

三是发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定点协议医疗机构作用,储备相应药物,开展远程或上门诊疗服务,做到感染老年人诊疗“早干预”。

四是健全养老机构感染者转运机制和就医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在医疗资源紧张、养老机构预先确定的定点医院没有床位时,民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将加强协作,统筹辖区其他医疗资源,优先为养老机构老年人安排接诊和病床,做到“早转诊”。

编辑:方洪秀责编:梁杰祥

来源: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社

审核:苗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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