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文小说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色文小说这个问题,杜贵晨:再论“伟大的色情小说《金瓶梅》”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十六世纪性与“婚姻的镜子”

古今中外,包括各种情色隐喻与“黄段子”在内的“色情文学”——这里以“色情小说”为其代表——基本上都被视为淫秽之作。

有司以为伤风败俗,祸乱家国,多方拒斥禁毁,都不无各时代社会情势与法律上的理由,总体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个关于“色情小说”的社会法律地位问题,不是本文讨论的直接对象。

本文所要讨论的是,从中外古今“色情小说”的禁而不止、死而复生看,色情小说未能并终不能禁绝的原因,应不仅仅是由于道德与法律手段的不足,而还应有其“存在即合理”[[1]]的一面,值得探讨。

这就是说,本文无意为“色情小说”可能的负面社会影响辩护,也不认为“色情小说”如“人在江湖漂”的冏境可以从文学批评得到改善。

而是认为,面对这千百年来如“野火烧不尽”的现象,与继续从现实社会治理角度的考量并行,从学术即文学理论的层面,尝试“色情小说”所以禁而不止的原因,即其“存在即合理”的可能的人性与社会价值的讨论,既是“学术无禁区”的赋予,也有可能为“色情文学”——“色情小说”阅读与传播的对策贡献一点参考。

为此,笔者曾作《关于“伟大的色情小说〈金瓶梅〉”——从高罗佩如是说谈起》[[2]]一文有所涉及。然而该文较多注意了《金瓶梅》自身“色情”因素的论述评价,而从其所属题材类型之“色情小说”的理论角度思考较少,故再论如次。

再论或不免与前作有应用资料和语句上的交集,但总体是新的进一步的思考,有以下七个方面。

《法哲学原理》

一、“色情小说”不应是一个污名

“色情小说”在社会和文学用语中程度不同都是一个贬义词和污名,其实应该是个中性即不含褒贬意义的小说分类概念。

其作为古代小说类名的“色情”一词,实不过如其它常用“历史”“英雄传奇”“世情”“神魔”“武侠”等各有所指一样,是称以“色情”为题材或题材之中心的一类小说。

这就是说,“色情小说”仅是就其题材之社会属性与别种题材小说区别开来的分类的命名,而根本无关道德与法律上褒贬裁判。从而谈“色情小说”,就只谈它怎样写和写得如何好了。

固然全面的探讨评论中不可能也不应该没有从道德与法律角度的褒贬裁判,但那也应该如同看待其它类型小说一样,是评价其写得如何的角度与内容之一,而不是对其该不该写“色情”和如何写“色情”的裁断。

但是,长期以来,不仅读者在公开的场合,一提到“色情小说”很可能就大义凛然,嗤之以为宣扬色情的小说,而且在古典文学包括古典小说的学术会议上,也或有专家学者于“色情小说”的讨论多作“壁上观”,或“忸怩颜”。

尝记2007年某月,笔者赴台湾参加某个古代小说戏曲学术研讨会,提交会议的论文题曰《论“一个男人与六个女人”的叙事模式——关于中国“情色”叙事的一个数理传统》,安排在会议某日下半场发言。

发言由主持人介绍发言人和发言题目,顺序进行。但进行至本人发言,主持会议的某先生竟一反常规,要求本人自己宣读发言题目。这使我马上意识到拙文有关“男人”“女人”的题目,可能是他所不喜欢的,而只好暗自感叹其诚古人也!

但仍从容表达了对这种学术上“洁癖”的不可理解和不以为然。可见传统文化在宝岛之说也许有某种道理,但是精华可鉴,糟粕亦复不少;而彼圈“民主”了,学术还需要“与时偕极”(《周易·乾文言》)和宽容。

这虽然是题外话,又早就过去了,但如果我当时的反应不是出于误解,就可以见得学术上“色情小说”之正名,恐怕不仅难在社会上人人喊打的舆情汹汹,还难在学术界包括古代小说学圈子里也有如鲁迅所说一见到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视“色情小说”为洪水猛兽的道学气!

其实,以诚实较真的态度咬文嚼字,把“色情小说”打入另册,在文学批评上明显是一个“题材决定论”的低级错误。这不但是望文生义的有罪推定,而且有不顾常识、不合逻辑曲学阿世的嫌疑。

试想如果创作与评论中居然是这样,那么“流浪汉小说”就该是鼓动“流浪”,“犯罪小说”就该是鼓吹“犯罪”,“战争小说”就该是挑动“战争”,“爱情小说”就该是只有卿卿我我?显然不是,也基本上不可能是。

唯一可靠的事实是,以某一题材为小说或研究某一题材小说的作家与评论家尤其后者,只是分别把“流浪汉”“犯罪”“战争”“爱情”等作为创作与批评中所面对或主要关注的题材而已,与其立意鼓吹张扬什么,并无必然关联。

而且恰恰相反,我们从中外小说史上看到的事实,越是写“高大上”题材与人物的小说,就越是难得登峰造极、成传世佳作。

这只要看看我国历史上圣贤人物与最重大事件几乎都没有成为小说名著的题材,而宋史上仅留蛛丝马迹的“宋江三十六人”,却被写成了一部千古不朽的《水浒传》;

中国历史上有武则天那样的女皇帝和汉初吕后、清初孝庄皇后、清末慈禧太后等垂帘听政的女主,以及无数的圣君贤相、才子佳人,但几乎无一成为小说名著中的典型人物,就可以知道,写什么不是小说创作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怎么写才是成为名著的关键。

题材的“高大上”与创作成功的几率并不一定成正比,而很多情况下反而是负负得正,取材乎下,反而易于成就乎上;似乎文学描写唯写苦中之乐、丑中之美、反中之正、小中之大、易中之难等等更容易成功。

例如被欧美文学誉为“流浪汉小说之祖”的西班牙无名氏小说《小癞子》写一个小流浪汉的痛苦,只是为了让人知道“一个人多么困苦艰辛也能活命”[[3]],并且写到他“成家小康而止”[[4]],并未至于发迹变泰;

又如上已言及《水浒传》按无论古今的标准,都是或涉嫌是写“盗贼”犯罪的内容,但经过种种曲折,以宋江为首的“一百单八个魔君”,最终的结果是“千古为神皆庙食,万年青史播英雄”[[5]];

再如《三国演义》以题材论一说是“战争小说”,但显然不能认为《三国演义》所向往的不是“天下太平”[[6]]。

准此类推,作为一个小说题材分类的概念,正如白行简《李娃传》的成功,至少部分地在于他从荥阳公子狎妓败家的“色情”故事中,塑造了李娃这位“倡荡之姬”的“节行瑰奇”“虽古先烈女,不能逾也”[[7]]的妓女形象,证明了“色情小说”完全可以取得与其它题材作品同样的成功,决不能以其题材的似乎“低端”而给予歧视排斥。

而应公平、公正即出于平常心,实事求是,承认其是一个合乎学理的正常的小说门类,以研究其创作、传播与接受的特殊性。

《古代短篇小说选注》

二、《金瓶梅》宜定为“色情小说”

以学术上的平常心,实事求是看待“色情小说”,才有可能全面客观地以《金瓶梅》为中国古代乃至世界范围内“伟大的色情小说”,而不必舍本逐末或片面地从“家庭”“世情”等非本质的方面贴各种意欲为其增值的标签。

因为,那纵然也是考量这部小说可能的角度与切入口并不无道理,却肯定不是首要和能够直击主题的入手处,从而难得不有买椟还珠和曲意维护之嫌。

首先,《金瓶梅》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最不可忽略的,也是我当年所以同意高罗佩氏以《金瓶梅》是“色情小说”的最直接的根据,就是作者兰陵笑笑生开篇所自道“说话的……单说着情色二字”[[8]]云云。

这几句话,虽然直接只是开篇“词曰”一首的点题,但是熟悉古代话本——章回小说体裁的读者都知道,对于此书来说,其引首“词曰”的题旨,正是为此一部大书开宗明义。

它的作用,正如后世曹雪芹《红楼梦》同是在开篇借空空道人所见以自道“其书大旨谈情”[[9]]一样,乃是作者以叙事手法为全书创作开门见山的点题。

事实上从二者自道题旨手法的不同而同看,《红楼梦》应该正是从《金瓶梅》模仿变化来的。

虽然研究者应该从全部文本的描写评价作品,而对作者的这类“声明”不必特别看重,但是,倘若不蹈某些红学家处处以《红楼梦》为“假语村言”以瞒蔽读者,从而深求以失诸伪的覆辙,就应该相信上述二书作者的自道是讲了真话。

而以兰陵笑笑生与曹雪芹驾驭文字的天才,绝不至于在一书立意大处种瓜得豆,则就可以确信,其说“情色二字”或“大旨谈情”,各都是其真实并始终致力实现的创作意图,也就是文本的主题。从而《金瓶梅》无疑就是一部“色情小说”,而不会是其它题材的小说。

其次,兰陵笑笑生在《金瓶梅》开篇点题其书“只爱说这情色二字”之前,就已经用项羽“只因宠着一个妇人”、刘邦“只因也是宠着一个妇人”的英雄人生悲剧,渲染了“撞着虞姬、戚氏,豪杰都休”的“女人是祸水”观念,然后才从“说话的,如今只爱说这情色二字做甚”一转,引入正话的概括,明确说《金瓶梅》“这一个故事,乃虎中美女,后引出一个风情故事来。

一个好色的妇女,因与个破落户相通,日日追欢,朝朝迷恋。后不免尸横刀下,命染黄泉”云云。

虽然读者有可能不忽略这类非描写性文字,但是正如张竹坡夹批评曰:“此一段是一部小说金瓶梅,如世所云总纲也。”对理解《金瓶梅》一书主旨至为重要。虽然观其遣词用语,并没有直接概括故事的“色情”特征,但是,作为《金瓶梅》一书的“总纲”,其字里行间之意,都明显指向是书写“色情”题材的内涵,而不容置疑。

最后,如果还从此书叙事比较表面处看,那么《金瓶梅词话》于第七十九回引唐人吕岩《警世》绝句云:“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

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全唐诗》第八五八卷)此诗之意,虽然不过《水浒传》中宋江讥讽王矮虎“‘溜骨髓’三字”而已,但是一方面作者置此诗于写西门庆之死的第七十九回,明显有点题之意,

另一方面后来张竹坡评改本在保留第七十九回引用此诗的同时,又把此诗作为全书开篇“诗曰”的第三首,提到引出以下入话的关键位置予以突出,就可以见得这首诗虽未见引起后世读者特别的注意,好像是无所谓的,

其实是《金瓶梅》原作者与后世最重要的评改者揭明主人公命运和一书大旨之关键提示。然而其所提示的,亦不过“色字头上一把刀”的厉害而已,正是“色情”小说可能的要义。

然而,以《金瓶梅》为“色情小说”,上引书中却称“情色二字”,何以不叫做“情色小说”而称“色情小说”?这似乎本文论证的一个困境,其实不然。

因为其既曰“情色二字”,则必有“情”有“色”,并二者必有关联。其关联的形式,或即如《红楼梦》中所说“由色生情,传情入色”。

但是,按诸《金瓶梅》文本描写的实际,学界却多以为其正是与后世《红楼梦》的“大旨谈情”相反,不仅“色”字当头,而且几乎唯重一个“色”字即“性(欲)”的描写,从而《金瓶梅》的“情色”,不是一般的“情色”,而只是“色情”。

这也就是笔者当年能够赞同荷兰学者高罗佩之说,以《金瓶梅》为“色”字当头的“色情”题材小说即“色情小说”的原因。

按通常的理解,笔者并不反对以中国古代的“色情小说”就是近今所说的“性小说”。并且认为,以“性小说”定义《金瓶梅》的题材类型,确有今人明白易懂的好处。

但是,一方面有一利必有一弊,“性小说”代替了“色情小说”,很容易造成读者蔽于今而不知古;另一方面却是更重要的,窃以为今之“性小说”概念的产生与应用,主要是为了区别于一般所说的“爱情小说”,所以其所谓“性”也主要是指性交,从而“性小说”是指以性行为为描写对象的小说。

这在今人均不难理解,但若上溯古代或从古代“性”的观念看,恐怕就不是理解上的难易,而是很不够妥当了。

我国古代“性”字多解,但是没有或并不直接是“性交”之义。如《中庸》曰:“天命之谓性。”《孟子·告子上》曰:“食、色,性也。”,或《礼记·礼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其言“性”字,虽然可以理解为最终包括着“性交”,但是均非直接的指向,而是泛指人欲的基本方面,即包括“食、色”亦即“饮食男女”两大人生欲求。

从而今所称“性小说”的“性”,在古代只是作为人“性”之一的“色”即“男女……大欲”的一个方面。苏轼《东坡易传》曰:“情者,性之动。”[[10]]也就是“色”即“男女……大欲”的发动。

然而,“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中庸》),“教”即导人以掌控“性之动”即“情”的态度、尺度与方法。詹詹外史(冯梦龙)《情史叙》曰:“六经皆以情教也。”[[11]]当即此义。

而人则因为“情教”所得,即今所谓“情商”之高下,而有了品德上的等差。《世说新语·伤逝》载:

王戎丧儿万子,山简往省之,王悲不自胜。简曰:“孩抱中物,何至于此!”王曰:“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简服其言,更为之恸。[[12]]

上引王戎“情”论,以人分三等为“忘情”“情之所钟”和“不及情”。对于“圣人忘情”即绝情断欲者,兹不必论。而说后二等应分别就是后世《红楼梦》中警幻告贾宝玉所说“皮肤淫滥之蠢物”和“意淫”之人。

《红楼梦》“大旨谈情”而标举“意淫”,以贾宝玉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实乃反《金瓶梅》专注西门庆“皮肤淫滥”描写而为之。

如果说《红楼梦》写贾宝玉乃“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的“情痴情种”,所以清人称其为一部“情书”[[13]],那么作为《红楼梦》“反模仿”的对象《金瓶梅》[[14]],就是一部写西门庆为“皮肤淫滥之蠢物”的“色”字打头的“色情小说”。

因此,我国古代无所谓“性小说”。那时与近今所谓“性小说”之“性”指“性交”的意义大体相当的是“色情”。

如宋代张君房辑《云笈七签》引唐释寒山子《至诀》云:“汉武乃虽慕玄境,心在色情,何得而长生不死?”[[15]]

又元孙叔顺《粉蝶儿》套曲《迎仙客》:“沉香亭色情何太急。停立在曲槛边,从容在芳径里。”[[16]]

署名元吴昌龄《杨东来先生批评西游记》第四本第十三出《妖猪幻惑》:“你不将经卷览,惟把色情贪。全不想王阳曾结绶,贡禹不胜簪。”[[17]]

《水浒传》第四十五回:“原来但凡世上的人,惟有和尚色情最紧。”[[18]]

明汤显祖《牡丹亭·如杭》:“一点色情难坏,再世为人,话做了两头分说。”[[19]]等等,用“色情”一词均指“男女……大欲”即“性”。所以“性小说”用为讨论现、当代小说则可,用为讨论古代小说,则与古代小说的实际情况颇不容易牵合。

因此,笔者虽然很赞赏以“性小说”称《金瓶梅》的敏锐,却仍坚持认为《金瓶梅》宜定为“色情小说”。

《世说新语》

三、“色情”是小说重要题材之一

首先,“色情”是文学不能回避的题材。《孟子》曰:“食、色,性也。”文学写人、写人性不可能离开“食”,也不可能离开与人类繁衍后代和享受性爱之乐密切相关的“色”。

故《孟子》曰:“好色,人之所欲。”(《万章上》)曹雪芹曰:“好色即淫,知情更淫。”(《红楼梦》第五回)。

这就是说,“色情”即“淫”,只是人人心中所有,而多数人为道德、法纪所压抑,少数人冒险偷尝的“禁果”,是人生除“食”即吃饭之外最为必需的一个方面。

这正如法国学者乔治·巴塔耶在所著《色情史》中所说:“色情世界与思想世界互相补充;没有它们协调一致,全体性就无法完善。”[[20]]

因此,文学若要真实描写人生,就不可能一概拒“色情”于题材的选择之外。所以,世界上确实有不直接描写“色情”的小说,但是极少有不涉及“色情”的伟大小说。

例如中国,即使写古代战争题材的《三国演义》也还写有曹操在战争的间隙“私问左右曰:‘此城中有妓女否?’”[[21]]

清人李绿园《歧路灯》虽声称“草了一回又一回,矫揉何敢效《瓶梅》”(第五十八回),但是仍不能完全略过主人公谭绍闻有“以便和冰梅做事的意思”,而委之以“此下便可以意会,不必言传了”[[22]]。

但是,这到底是真的“不必言传”还是“不便言传”呢?

其次,“色情”是小说不应回避的题材。“色情”之成为社会的禁忌,既非出于全人类的自愿,就必然造成和可能持续强化某些人对“色情”的窥尝欲望,使之满口里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思想分裂,言行相悖。

近年来被抓的贪官无非如此,据说百分之九十几以上有通奸、包养情妇等劣迹,却又恐怕只是冰山之一角。而自古及今,社会上这样的人大概不是少数,甚至圣贤不免,只是没有人能实话实说而已。

有之,也是小说中现实人的影子,如《歧路灯》第六回写被誉为读书人“老成典型”、举为“贤良方正”的谭孝移自道“心曲”说:

论我的生平,原不敢做那歪邪的事,其实私情妄意,心里是尽有的。只是想一想,怕坏了祖宗的清白家风,怕留下儿孙的邪僻榜样,便强放下了。

各人心曲里,私欲丛杂的光景,只是狠按捺罢了。[[23]]

上引谭孝移所说“私情妄意”“私欲丛杂的光景”中,当少不了“色情”之想。

这也就是说,即使在谭孝移这种名教“典型”的“心曲”里,“色情”也是一个偶尔冲动的魔鬼。

因此,文学描写生活,塑造形象,哪怕写如朱文公(熹)那样的圣贤,也是“创造一个世界什么都需要”[[24]],从而“色情”往往是不可缺少的。

第三,“色情”是小说不必回避的题材。“色情”虽然为人类社会主流所禁忌,正人君子所不耻,但是不同时代与社会“色情”禁忌程度与方式的不同,也一定程度上表明人类社会对“色情”之彷徨甚至矛盾的态度,而不得不有某种程度的容忍退让。

例如自古及今,世界上都有国家与地区设有“红灯区”,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对“色情”场所的治理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等就是明证。

另外,“色情”固然为传统所厌恶反对,但“色情”本身充其量只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人之间性的“游戏”。这种出于性悦目的,彼此使用对方身体的行为,只要不违背当事人双方的意志,换言之即不是强奸,就应该与他人没有关系。

即使在一定时空中有悖公序良俗因而被认为丑恶,但是比较暴力、杀戮、强奸以及阴谋暗算等等人性恶的极端表现,也明显更贴近人的本质。

既然暴力、杀戮等等都无可避免地被容许进入小说的描写,那么“色情”就更不应该是小说描写刻意回避的内容。

最后,“色情”有时是重大题材或重大题材的关键。纵观古今中外人类的历史与现实,无论政治、经济、社会乃至某些文化上的重大事件,多不免与“色情”相关。

例如中国古代所谓“女色祸国”几乎无代无之:商纣王之与妲己、周幽王之于褒姒、陈后主之于张丽华、唐明皇之于杨贵妃等等,其核心就是皇帝溺于“女色”的“色情”,也就是“性”所造成的悲剧。

而将近四百年前,清军入关并导致满清统治中国近三百年的直接原因,就是明将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而出卖民族利益,引清军入山海关。

还有上世纪初某著名学者嫖娼事件的影响等等,都不必说了。在这样的地方,都因“色情”之星火而燎原,从而必有以“色情”而及于重大政治事件的历史内涵。

历史学家、法学家可以存而不论“色情”及其与政治的具体细节,但小说家描绘历史,探索并表现人性,就不应该仅以“此下便可以意会,不必言传”也就是今天的“你懂得”敷衍搪塞读者了。

因为在这种历史转折的关头,正是“色情”即今所称“性”的力量成为了国家社会剧变的最后推手,亦即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方面如实描写的艺术效果,从《水浒传》写宋江因李师师与宋徽宗的“权色交易”获得“招安”资格的故事,就可以得到生动的证明。

在那个最终导致“梁山泊好汉”被“招安”的故事中,给了宋江所派燕青面见皇帝奏请“招安”机会的,正是“燕青月夜遇道君”的“色情”描写。

换言之,宋徽宗月夜私会李师师的狎妓,客观上助推梁山泊好汉“全伙受招安”结局的到来,为《水浒传》叙事一大转捩,证明了“色情”有时可以是重大题材或重大题材的关键。

总之,“色情小说”只是写“色情”题材的小说,不过是小说聚焦于“性生活”和以“性生活”为中心的“身体书写”。

正如马克思所崇尚的一句西谚曰“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色情”也是人人心中所有而收放人各不同的存在,其本身只是不容回避,并无特别的优劣善恶。

从而在文学创作,只是如何看待和描写它,应有则有,当无则无;行所当行,止所当止而已。一概地拒绝,或过分地渲染,都违背文学忠实于生活真实和美学的原则。

这个原则就是法国学者乔治·巴塔耶在《色情史》中所说:“将性行为放在一个具体而坚实的总体性范围内进行考察,在这个总体性中,色情世界与理智互相补充,地位平等。”[[25]]

实现这种“地位平等”的前提,就是认识到“色情”是小说不能、不应、不必回避的题材。

其自身就是重要题材,有时可能是重大题材,或重大题材的关键。“色情小说”是小说中应有必有的一种类型,与任何别种题材类型小说相比,其价值的高下,只在写得如何,而未必然一定逊色,且不排除其可能有“伟大”的价值。

只是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色情”还是文学特别是小说创作有待大力开发的最后题材。

《歧路灯》

四、“色情小说”可以有“伟大”的价值

“色情小说”探讨人类生活中的“色情”现象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和特殊的价值,从而可能有“伟大”的价值。

首先,“色情”本身就是有重要文学价值的题材。这一方面是作为“性”的极端表现之一,“色情”虽然只是两性个体之间肉体上的互相(迄今主要是男人对于女人)占有和支配,但是“交媾从来不在真空中进行;尽管它本身是一种生物的和肉体的行为,却于人类活动大环境的最深处,从而是文化所认可的各种态度和价值观的集中表现。”[[26]]

这就是说,主要是男性对女性的这种占有和支配的“色情”,不能不是一种“性的政治”,根本上关乎男女的社会平等。

因为很明显,以《金瓶梅》中的性描写为例,一方面是西门庆在他所有性行为中,都对女性有居高临下甚至虐戏的态度,显然不仅仅是出于他作为雄性动物的本能,而且包含其作为社会人,尤其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和官员的男性占有并支配女性的权利意识;

另一方面西门庆与潘金莲、王六儿等出身低贱女人的性关系既是男女之“性”的,更是家庭主奴之间的,二者实不可分离。同时,读者应可以看到《金瓶梅》所写潘金莲、王六儿等女性,往往是在与西门庆的交媾中向后者提出某些特定的要求,显示了这种“色情”的社会性质以及相关人物的心理与性格的特点。

因此,包括“色情”行为在内,“不管目前人类在这方面保持何等一致的沉默,两性之间的这种支配和被支配,已成为我们文化中最普及的意识形态,并毫不含糊地体现出了它根本的权力概念”[[27]],从而相关色情描写有无可替代的从独特角度反映人性和人类关系之深层真实的文学价值。

其次,无论中外,“色情”都在很早就形成为一种非法或合法的产业,有为数众多的从业者(今称“性工作者”)或准从业者(如情妇)遍布世界许多角落,并与人类社会的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有这样那样的联系。

这些以“色情”为业的人的生活无疑是人类生存现实一个有机的部分,理论上决不应该缺席文学光辉的殿堂。而且“色情”作为人类性生活的另类存在,其从业人员有特定环境条件下的生理、心理状况,包括特殊肉体与精神疾患等的发生、发展、变化,文学描写的深入准确揭示,有助对这类现象的认识,是有关防治有益的参考。

例如《如意君传》《肉蒲团》等就具有研究“性瘾”“性变态”等等的资料价值。当然,《肉蒲团》还有其它的好处。[[28]]

第三,以“色”为重心的“色情”自身,作为与“食”并列之人性的一面,关乎人类自身存在、延续和发展的根本之一,却自古以来不能被公开谈论,所谓“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诗经·墙有茨》)。

而“色情小说”不仅写“中冓之言”,还写“中冓”之行,从而担负着以小说反映人生私秘世界的现实。由于各种社会的原因,色情小说的这一份担当如同裸体画是艺术化世俗之“丑”为美的高难任务。“

色情小说”艺术的这种特殊性使其成为小说乃至整个文学中从“色情”入手探索人性尤其是性心理与性行为最有利的手段,从而有可能取得文学全面深入写人的独特成就。

例如英国作家劳伦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如果不是由于它那饱受争议的“性”描写,就不可能成为有世界性影响的文学名著。

又如民国作家张爱玲的短篇小说《色·戒》虽然是写女性主人公为“爱”而死,但其所以后来能拍成同名电影并获奖无数,饮誉世界,根本上却是由于它震撼人心的“性”主题,当然也由于作者极为得体地为之标题曰“色·戒”。

最后,“色情”在人类历史与现实生活中从不单独存在,而总是以这样那样的形式联系着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世界,尤其是各种人类感情,包括爱情的角落。

从而以“色情”为中心或“网结”的世界自成体系,别具一格。这给了“色情小说”从自身角度扫描探索社会人生的可能,也就是成就一部有“伟大价值”之小说的可能。

《金瓶梅》作为“色情小说”的伟大,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其因“色情”而及于社会人生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描写的真切反映,成一部中国十六世纪两性生活与儒教“婚姻的镜子”。

万历本

五、两性生活与儒教“婚姻的镜子”

首先,《金瓶梅》以古代男女两性关系生动真实的描绘,显示了男权制度下这一关系的某些本质的方面。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

把妇女当作共同淫欲的掳获物和婢女来对待,这表现了人在对待自身方面的无限的退化,因为这种关系的秘密在男人对妇女的关系上,以及在对直接的、自然的类关系的理解方式上,都毫不含糊地、确凿无疑地、明显地、露骨地表现出来的。

人对人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人对妇女的关系。在这种自然的类关系中,人对自然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人的关系,正像人对人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自然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的规定。

因此,这种关系通过感性的形式,作为一种显而易见的事实,表现出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来说成为自然,或者自然在何种程度上成为人具有的人的本质。

因而,从这种关系就可以判断人的整个文化教养程度。从这种关系的性质就可以看出,人在何种程度上对自己来说成为并把自己理解为类存在物、人。

男人对妇女的关系是人对人最自然的关系。因此,这种关系表明人的自然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成为人的行为,或者,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来说成了自然的本质,他的人的本性在何种程度上对他来说成为自然。

这种关系还表明,人具有的需要在何种程度上成为人的需要,就是说,别人作为人在何种程度上对他说来成为需要,他作为个人的存在在何种程度上同时又是社会存在物。[[29]]

马克思的这一著名论断表明,从“人和人之间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女之间的关系”,“人的本质”在“在男人对妇女的关系上……毫不含糊地、确凿无疑地、明显地、露骨地表现出来”。

通过对“男人对妇女的关系”的真实显现,可以透彻了解并把握“人的本质”或“本性”。

读了这段话,我们至少可以说在中国古代,没有哪一部著作可以比得上《金瓶梅》关于“男人对妇女的关系”的描写,能够称得上是最典型、最有价值的文本。

此外,我们还可以举出以下有关男女两性关系的经典论述,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说:

第一个出现在历史上的性爱形式,亦即作为热恋,作为每个人(至少是统治阶级中的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的热恋,作为性的冲动的最高形式(这正是性爱的特性),而第一个出现的性爱形式,那种中世纪的骑士之爱,就根本不是夫妇之爱。

恰好相反,古典方式的、普罗旺斯人的骑士之爱,正是极力要破坏夫妻的忠实,而他们的诗人们所歌颂的也正是这个。Albas,用德文来说就是破晓歌,成了普罗凡尼斯爱情诗的精华。

它用热烈的笔调描写骑士怎样睡在他的情人——别人的妻子——的床上,门外站着侍卫,一见晨曦(alba)初上,便通知骑士,使他能悄悄地溜走,而不被人发觉;接着是叙述离别的情景,这是歌词的最高潮。[[30]]

又说:

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现代意义上的爱情关系,在古代只是在官方社会以外才有……只是就婚后通奸而言的……现代的性爱……在古代充其量只是在通奸的场合才会发生……中世纪是从具有性爱的萌芽的古代世界停止的时候开始的,即是从通奸开始的。[[31]]

认真学习这些论述,我们可能就不会再简单地以西门庆与潘金莲、李瓶儿、林太太等不幸婚姻中的女人“通奸”为完全的“不道德”[[32]],而有可能惊奇于只有《金瓶梅》才给了世界东方堪与西方写骑士爱情相对照的中国文本。

另外,我们还可以看一下世界著名女权主义者法国作家西蒙娜·德·波伏娃在《第二性》中关于两性关系的一些论述:

她们由于自己的身体生理结构而成为女人。综观历史,她们始终从附于男人。

……她们散居在男人中间,由于居住、家务和经济条件及社会地位等原因,而紧紧依附于某个男人——父亲或丈夫,其程度甚至大于对其他女人的依附。[[33]]

又说: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父权……家庭中,女人处在被征服者的地位。处于主权地位的男人沉溺于淫乱之中,放荡不羁,其中包括和奴隶、妓女通奸,或者实行一夫多妻。

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当地习俗尽一切可能造成了相互性,妻子就会以不忠进行报复——婚姻通过通奸得以自然实现。这是女人反抗把她关在家中当奴隶的唯一方式。[[34]]

又说:

两性的每一方都是对方的牺牲品,同时又都是自身的牺牲品。[[35]]

以此对照《金瓶梅》写西门庆与他的女人们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其与潘金莲、李瓶儿的关系,不是几乎处处都可以用作对后者人生命运的形象说明吗?

《第二性》中还说:

她通过变成猎物来获取,她通过放弃自己来得到自由;她放弃了这个世界,目的却在于征服世界……由于她无所事事,她非常想通过她占有的东西来实现自我。[[36]]

通过沉迷于另一个人,达到最高的生存。[[37]]

她纵情去爱首先是为了拯救她自己;但是这种盲目崇拜的爱的矛盾之处在于,她在试图拯救自己的同时,最后完全否定了自己。[[38]]

以此对照《金瓶梅》写潘金莲的性格与命运,不是也有很大启发意义吗?

总之,回到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著名论断,就是说:

小说就是这两种缔结婚姻的方法的最好的镜子:法国的小说是天主教婚姻的镜子;德国的小说是新教婚姻的镜子。

在两种场合,“他都有所得”;在德国小说中是青年得到了少女;在法国小说中是丈夫得到了绿帽子。两者之中究竟谁的处境更坏,不是常常都可以弄清楚的。

因此,德国小说的枯燥之于法国资产者,正如法国小说的“不道德”之于德国的庸人一样是令人不寒而栗的。

可是,最近,自从“柏林成为世界都市”以来,德国小说也开始不那么胆怯地描写当地早就为人所知的杂婚和通奸了。[[39]]

以上引恩格斯所说“德国小说”和“法国小说”为对照,我们是否可以认为,《金瓶梅》中除了几乎没有写任何人曾得到“少女”之外,就是一个西门庆给他人也给自己戴“绿帽子”的“杂婚和通奸”的世界呢?

在这个意义上,《金瓶梅》岂不是可以被看作是中国十六世纪两性关系和儒教“婚姻的镜子”吗?

《第二性》

六、《金瓶梅》“为世戒”的意图

虽然《金瓶梅》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对“性”的张扬态度相反,也与《色·戒》以“爱”的名义探讨“色·戒”南辕北辙,但是除了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和《色·戒》同样致力于对“性”的文学探讨之外,更比较二书高出一筹的是,

《金瓶梅》自觉以更多对“从来不在真空中进行”的包括“交媾”在内的“身体书写”,展现了作为“性之动”的所谓“皮肤滥淫”对于个人、家庭和社会是破坏的力量,成为古典的和真正意义上的“色·戒”,实现了作者“为世戒”的创作意图。

关于《金瓶梅》的“身体书写”,已有学者撰文讨论[[40]],这里拟不涉及,而仅就其创作是否“为世戒”的意图略抒己见,通过与同样是“身体书写”的《肉蒲团》的比较可以清晰看得出来。

首先,比较《肉蒲团》的假讽真劝,《金瓶梅》是真“为世戒,非为世劝也。”[[41]]

《肉蒲团》虽然也自说“做这部小说的人原具一片婆心,要为世人说法,劝人窒欲,不是劝人纵欲;为人秘淫,不是为人宣淫”[[42]]云云,但实际的效果等于虚晃一枪,而无如《金瓶梅》之真正哀其不幸,怒其痴顽,救治心切,痛下针砭。这从两书叙事总体构思的对比不难看出。

《肉蒲团》写未央生虽极尽淫恶,结末却还是得了佛法的点化而悟道忏悔,改恶从善,成了“正果”。

这个故事的结局表明,其作者虽然声言“为世人说法,劝人窒欲”,但文本的描写所显示的,却是“肉”无论至于怎样地淫乱无度,邪恶变态,而未央生自身都不仅未受到任何惩罚,还等于是坐上了成佛的“蒲团”,可以淫恶至极而直达“极乐世界”。

从而这个故事向读者传达的讯息,是无论怎样淫恶都并不可怕,只要最后能皈依佛教,则先前一切的罪孽都可一笔勾销,还有可能进入西天极乐世界呢!

这怎么还可以说是“劝人窒欲”?倘若这样的故事还能“劝人”的话,那一定不是“劝人窒欲”,而是明示人以无论怎样淫恶,后来都可以求救于佛法得到解脱。

这岂不是说信佛就等于为“纵欲”上了保险?所以其“为世人说法”,不是真心“劝人窒欲”之法,而是极尽小说之能事,以向人推销为纵欲保险的佛法!而无论有意无意,《肉蒲团》为“劝人窒欲”云云,只是虚晃一枪的假话。

《金瓶梅》则不然,它写西门庆“皮肤滥淫”,纵欲无度,以西门庆于三十三岁的盛年精竭暴亡于潘金莲的胯下的悲惨结局,表明了作者写“色情”以“为世戒”的严肃的创作意图。

这主要体现在读者若非沉迷于书中的性描写片断,而是把这一部书从头至尾真正阅读和思考过,就大都会为西门庆的死于过度的“色”欲而震惊。

换言之,除痴心愿为“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者之外,有正常思维者谁愿以“堂堂六尺之躯”和“泼天价产业”换当下俄顷之淫乐?《金瓶梅》真“为世戒”的意义,即由此而出。

这就是说,《金瓶梅》与《肉蒲团》虽同为所谓“秽书也”,但《肉蒲团》是以“秽”中自有佛法保全之道而成“劝人纵欲”“为人宣淫”的真“秽书”;而《金瓶梅》却是以“秽”为通向地狱之门,劝人过有节制的性生活之以“秽”祛“秽”之书。

与《肉蒲团》的假讽真劝相反,《金瓶梅》是在以“秽”祛“秽”的“以淫说法”中传递了传统养生保健、修身、齐家的正能量,不仅是对于男人,也于女人,是惠及于天下后世一个有益于身心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发展的大道理,从而具有了他书不可能有的“伟大”价值。

其次,《肉蒲团》虽意在宣扬佛法广大,但是只限于人物命运即故事的起结,中间描写大致停留在为写“色情”而写“色情”。

《金瓶梅》则不然,它写“色情”是为了写人,从而成为中国文学史上写“皮肤滥淫”中人物性格唯一成功的长篇小说。《金瓶梅》一百回,近百万字,“色情”文字才不过二万左右,为全书百分之二、三,最大量是围绕于“色情”的世态人情,社会万相;《肉蒲团》二十回,不足十万字,而全书叙事不是正在性交,就是在准备性交的途中,是一部真正文字的春宫画,形象的宣淫图。

从而《肉蒲团》写“色情”的卑俗几乎只是卑俗,而《金瓶梅》却在写“色情”的卑俗中撕开了令人惊心动魄的人性真实。例如书中写西门庆与李瓶儿诀别以及西门庆之死等,都与“色情”自然相关而有令人心动神驰之感染力。

非仅“色情二字”所能概括,却又处处离不开“色情”。是知《金瓶梅》不是为写“色情”而写“色情”,而是写此而注彼“色情”中人,和写人因“色情”而发生性格与命运的变化,即西门庆如何一步步精竭力衰,并最终因过服春药而暴亡,搭上“堂堂六尺之躯”,命赴黄泉,当然也就“丢了泼天价产业”。

这正是所谓“欲望尽头是毁灭”,而作者为此笔墨,显然是要为纵欲者下场立此存照,乃极尽小说之能事以凸显“色情”即“淫”于人生之无益而有害的道理。这在客观上无疑是教人(主要是男性)节制“性”以及围绕“性”而起的各种贪欲。

因此,上举书中引“二八佳人体似酥”一诗虽有嫌侮辱女性,也过于扭曲和夸张,但就其本意警告如“西门大官人”一类纵欲如“性瘾”“性变态”者而言,实不啻一剂治病救人的猛药,或佛教禅宗振聋发聩的当头“棒喝”。

从而表明《金瓶梅》正是作为一部“色情小说”,才更为方便地成为了我国古代一部关于性生活与修身、齐家的反面教科书,又特别是针对古代官、商社会人士修身、齐家和婚姻家庭生活的反面教材。

不久前有人撰文说,某贪官因读《金瓶梅》而腐化堕落,恐怕是颠倒了因果。

真实的过程当能由调查而得,但基本的事实是,官员的贪淫大都非少小如此,也不是读了《金瓶梅》之类色情小说就一定能够如此,而是不受监督的“权势是一种春药”[[43]]腐蚀所致。

所以笔者敢大胆估量,更可能是某官腐化堕落为贪官淫棍以后,欲进一步追求刺激,才想到读《金瓶梅》向西门庆“取经”!

例如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青从贪淫好色的实践和《金瓶梅》《肉蒲团》的阅读中得出的体会是:“妓女和做官是最相似的职业。”[[44]]

这应当是很多人不愿意接受的判断,但是由此不也多少可以看出制度与贪腐的关系吗?而且是否还可以这样设想,如果胡长青之流在贪腐之前就能够认认真真完整读过《金瓶梅》写西门庆因纵欲而惨死和家业飘零故事的话,并不排除从中引出对贪淫的后果的警惕,进而在行为中有所节制的吧!

在这个意义上,《金瓶梅》实是一部“为世戒”的反腐小说,岂非也是其堪称“伟大的色情小说”的一个特点。

因此,与近世研究者大都从写官、写商、写世态人情等角度肯定《金瓶梅》的“名著”价值,而对其“性描写”持否定或暧昧的态度相反,笔者以为《金瓶梅》够得上“名著”的价值,并不或者首先和主要不是在那些方面,而正是其作为一部优秀的“色情小说”,才具有了的“伟大”价值。

这个价值就是它在中国古代小说中,破天荒地以“色情”为描写的聚焦点,以及于人生和社会的广阔场景的真实描写,生动刻画了中国十六世纪儒教影响下两性关系包括婚姻等的状态,显示了以西门庆这个“色魔王”及其女人们为中心的社会群体的社会环境、生活百态和人物命运,并最终指向人生意义的探索。

在不是出于窥视欲望的正常阅读接受的前提下,《金瓶梅》能给予读者的影响肯定是正面的,既是对“西门大官人”之流的警戒,又可启发读者对“性”与人生、家庭、社会等方方面面关系的思考。

从而《金瓶梅》写“色情”虽然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并不同调,但也正是如此才能够说各有千秋,同为在对“性”的正面探讨引导上,实际都当得起“伟大的色情小说”。只不过《金瓶梅》问世更早,也受误会更深罢了。

综上所论,古代小说研究中不宜以“性小说”代替“色情小说”。自古及今,“色情”是小说写人不能、不应、不必回避的重要题材,有时可以是重大题材或重大题材的关键,可能有“伟大”的价值。

古代小说分类以题材论,《金瓶梅》最准确的定性应不是“世情小说”“家庭小说”“社会小说”等等,而是我国第一部以“色情”为题材,揭示探讨“男女……大欲”之疯狂自毁,以及于“世情”“社会”问题之探索的唯一“身体书写”,古典版的《色·戒》。

它以西门庆、潘金莲等男女死于“色字头上一把刀”的惨痛教训,成为古代官、商、士、绅以及女性安身立命、修身齐家的反面教材,是中国十六世纪两性生活和儒教“婚姻的镜子”。

《金瓶梅》一书有丰富的思想价值,但其思想价值的核心是警戒读者洁身自好,过有节制有道德的性生活,是人生、家庭、社会美好的一大关键。

这看来只是儒家的老生常谈,但孔子尚且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子罕》)是知世人“好德”不如“好色”,在儒家圣人亦无可奈何。

《金瓶梅》的作者生当“世间乃渐不以纵谈闺帏方药之事为耻”[[45]]的时代,乃逆潮流而上,起而矫之,以西门庆之暴死于床笫春药,痛揭“色情”淫纵之害,欲当头棒喝,警醒世人,“好色”有度,不作牡丹花下之鬼,岂非无量大德,而无愧为“伟大的色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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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伟大也要有人懂”

当然,“伟大也要有人懂”。[[46]]《金瓶梅》等“色情小说”尤其需要有正确的阅读,而这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所以“少儿不宜”,是可以理解的规定;即使对于成年人,《金瓶梅》同时也是一切“色情小说”价值的实现,也需要有一个“正常阅读”的前提。

这个前提是除了有一定健康的心态和文学修养之外,最低的限度是应该阅读全书,就全书故事情节、人物形象的描写综合考量下判断,而不是仅就那些散见的性描写文字孤立来看,以偏概全。

所以读者需要好书,好书也需要善于理解的读者;写好书不易,写《金瓶梅》这类题材的好书尤其不易,而《金瓶梅》得有真正知音即高明的读者也同样不易。

此所以钟子期死,俞伯牙为之摔琴!知音难觅,自古皆然。“色情小说”概念的学术性品格与《金瓶梅》作为“色情小说”的伟大,至今还需要正名和讨论,原因就在于此。

而且短时期内,大概还看不到希望罢!但是,百余年前恩格斯的一段话应该还能使我们保持一定的信心。他在《格奥尔格·维尔特的<帮工之歌>(1846)》一文的结尾处说:

例如,一读弗里格拉特的诗,的确就会想到,人们是完全没有生殖器的。但是,再也没有谁像这位在诗中道貌岸然的弗莱里格拉特那样喜欢偷听猥亵的小故事了。

最后终有一天,至少德国工人们会习惯于从容地谈论他们自己白天或黑夜所做的事情,谈论那些自然的、必需的和非常惬意的事情,就像罗曼语民族那样,就像荷马和柏拉图,贺拉斯和尤维纳利斯那样,就像旧约全书和《新莱茵报》那样。[[47]]

本文作者杜贵晨教授

注释:

[[1]]“存在即合理”的意思是:“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参考[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序》,第11页;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版《导言》,第43页。

[[2]]杜贵晨:《关于“伟大的色情小说〈金瓶梅〉”——从高罗佩如是说谈起》,《明清小说研究》2009年第1期。

[[3]][西班牙]无名氏:《小癞子》,杨绛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版,第2页。

[[4]]西班牙]无名氏:《小癞子》,杨绛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版,第64页。

[[5]][元]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李永祜点校,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342页。

[[6]]陈曦钟、宋祥瑞、鲁玉川辑校:《三国演义会评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050页。

[[7]]成柏泉选注:《古代文言短篇小说选注》(初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97—204页。

[[8]][明]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陈诏、黄霖注释,梅节重校,香港梦梅馆1993年印,第1页。本文以下引此书均据此本。

[[9]][清]曹雪芹、高鹗:《红楼梦》,脂砚斋评,山东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6页。本文以下引此书均据此本。

[[10]][北宋]苏轼:《东坡易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5页。

[[11]][明]詹詹外史:《情史叙》,丁锡根编著《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中),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14页。

[[12]][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梁刘孝标注,王根林标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30—131页。

[[13]][清]陈其泰评,刘操南辑《桐花凤阁评红楼梦辑录》,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12页:“红楼梦,情书也。”

[[14]]杜贵晨:《〈红楼梦〉是〈金瓶梅〉之“反模仿”和“倒影”论》,《求是学刊》2014年第4期。

[[15]][宋]张君房辑:《云笈七签》,齐鲁书社1988年版,第416页。

[[16]]隋树森编:《全元散曲》(下),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1138页。

[[17]][元]吴昌龄撰:《杨东来先生批评西游记》,《古本戏曲丛刊·初集》,1954年影印北京图书馆藏日本铅印本,第60页。

[[18]][元]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李永祜点校,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597页。

[[19]][明]汤显祖:《牡丹亭》,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186页。

[[20]][法]乔治?巴塔耶:《色情史》,刘晖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3页。

[[21]][元]罗贯中:《三国志通俗演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62页。

[[22]][清]李绿园:《歧路灯》,栾星校注,中州书画社1980年版,第195页。

[[23]][清]李绿园:《歧路灯》,栾星校注,中州书画社1980年版,第57页。

[[24]][法]乔治?巴塔耶:《色情史》,刘晖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4页。

[[25]][法]乔治?巴塔耶:《色情史》,刘晖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3页。

[[26]][美]凯特?米利特:《性的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36页。

[[27]][美]凯特?米利特:《性的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38页。

[[28]]例如《肉蒲团》内容上也并非全无价值。参见杜贵晨:《儒林之谤书科举之詈文——<肉蒲团>别读之一》,《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杜贵晨:《<肉蒲团>与<诗经>——<肉蒲团>别读之二》,《辽东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

[[29]][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0页。

[[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6页。

[[3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2—73页。

[[3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7页。

[[33]][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陶铁柱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序》第14—15页。

[[34]][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陶铁柱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59页。

[[35]][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陶铁柱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813页。

[[36]][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陶铁柱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514页。

[[37]][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陶铁柱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734页。

[[38]][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陶铁柱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734页。

[[3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6页。

[[40]]刘衍青:《〈金瓶梅〉身体书写的文学价值》,《名作欣赏》2012年第2期。

[[41]][明]东吴弄珠客:《金瓶梅序》,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陈诏、黄霖注释,梅节重校,香港梦梅馆1993年印本。

[[42]][清]情痴反正道人编:《肉蒲团》,日本宝永刊本,第1回。

[[43]]张爱玲:《色?戒》,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第286页。

[[44]]高福生:《别把贪官的“糗事”当笑话》,http://blog.sina.com.cn/gaofusheng。

[[45]]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155页。

[[46]]鲁迅:《叶紫作<丰收>序》,《鲁迅全集》(6),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20页。

[[47]]中国作家协会、中央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文艺》,作家出版社2010年版,第130页。

文章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本文获授权刊发,原文刊于《明清小说研究》,2017年第2期。后收录于《古典小说论集》,2021,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转发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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