芈月传 小说

大家好,关于芈月传 小说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芈月传》小说被诉抄袭电视剧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认为《芈月传》小说抄袭《芈月传》电视剧本,花儿影视公司以侵犯著作权将《芈月传》小说作者兼《芈月传》电视剧编剧蒋胜男、《芈月传》小说出版商和销售商诉至法院,索赔2000万元。海淀法院目前正式受理此案。

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诉称,2009年6月16日和2010年7月1日,蒋胜男分别在网络上发表了《大秦太后》小说的序章和《天命》《初生》《向氏》三章合计约7000字左右的小说。后花儿影视公司和蒋胜男签订合同约定,花儿影视公司聘任蒋胜男为编剧并委托创作电视剧《芈月传》剧本,蒋胜男是电视剧《芈月传》原著《大秦太后》的创意人,拥有原著创意版权,对原创小说享有发表和出版的权利。花儿影视公司是《芈月传》电视剧分集大纲、人物小传和剧本的著作权人。

2015年8月至11月,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了署名“蒋胜男著”的《芈月传》小说全六册。花儿影视公司比对发现,该《芈月传》小说并非是蒋胜男原著《大秦太后》,且与《芈月传》电视剧分集大纲、人物小传和剧本在人物关系及故事情节上高度一致,部分章节内容与电视剧剧本内容完全一致。花儿影视公司表示,因蒋胜男不具有大型电视连续剧编剧经验,《芈月传》电视剧剧本创作过程中集聚了导演、制片人、编剧等人的大量意见和建议,是集体智慧与劳动的共同成果,而不是蒋胜男未完成的原创小说《大秦太后》的改编作品。

花儿影视公司认为这种行为已严重侵犯其对《芈月传》电视剧分集大纲、人物小传和剧本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因此起诉要求蒋胜男、出版商和销售商立即停止出版、发行、销售《芈月传》小说,并赔偿损失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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